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拟确定黄宇洪等118名学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2日到10月14日,公示三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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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炳辉:158707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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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2023学年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公示名单(202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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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