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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6届毕业生实名查询校对就业状况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7-06

各系: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实名查询校对就业状况工作的通知》(赣教就办字[2016]14号),及时掌握我院高校毕业生离校期间就业状况的异动信息。江西省决定从2016年起,开展全省高校毕业生实名查询校对就业状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实名查询校对就业状况的主要程序和内容

实名查询校对就业状况工作采用网络的方式,应届高校毕业生通过网络进行实名制身份验证后,对本人离校时的就业状况信息进行校对,系统自动保存其校对信息、实名制信息和校对时的网络登录信息等。具体校对程序如下:

1.我省高校毕业生实名校对就业状况的网络为:江西教育网/大学生就业子网(或有相关链接的就业APP手机客户端)。

2.校对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

3.毕业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后8位进行网络身份验证。

4.毕业生对本人离校时的就业状况进行校对,校对完成后提交校对信息。

二、毕业生实名查询校对就业状况的数据来源及使用

1.高校毕业生实名查询校对就业状况的原始数据,来源于每年上报教育厅毕业生就业部门的最终数据。

2.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信息属于《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暂行办法》规定的“据以识别个人身份、职业等情况的个人基本信息”,该办法明确了“行政机关、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共享数据库提供公共信用信息”的义务。同时,在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5】19号)中,也规定了省教育厅承担全省教育领域信用建设的任务。

3.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省政府确定的对全省公共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和依法发布的专用平台,并与国家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对接。为了确保上报省信用信息平台的毕业生就业状况数据的准确可靠,也为了对毕业生负责,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每年上报至该平台的数据,均安排2个月由毕业生本人进行校对。

4.上报省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为经毕业生本人校对后的就业状况原始数据,毕业生本人对校对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校对负责。本上报信息只对在每年8月底前截止的校对数据负责。

三、加强毕业生实名查询校对就业状况工作的保障

各系对该项工作要组织好政策宣传,通过校园媒体多渠道进行宣传发动,讲清楚该项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使毕业生人人知晓,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自愿进行就业状况信息校对,树立诚信就业的意识。营造浓厚的校园诚信文化氛围,加强对失信个人的教育和帮助,加强对失信行为的道德约束,引导其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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