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工处《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2024〕32号)文件要求,按照《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拟确定朱琪等283名学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到9月23日,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魏炳辉:15870700958
钟 辉:18870772545
办公地址:明德楼1308室
附件:bat365在线平台网站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2021-202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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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